滨江集团: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
证券代码:002244 证券简称: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:2023-029
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其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和完整,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。
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为进一步拓
宽公司融资渠道、优化融资结构、降低公司融资成本,满足经营发展
的资金需求,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
过(含)人民币 35 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(含)50 亿元的短期
融资券(含超短期融资券,下同),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
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,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
多次发行。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
东大会批准,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。
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发行方案主要内容
亿元(含人民币 35 亿元),短期融资券(含超短期融资券,下同)
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(含人民币 50 亿元),将根据公司实际资
金需求分期发行;
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366 天;具体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
确定,在注册有效期限内,可分期发行;
商共同商定;
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);
获准,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;
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。
二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
为顺利完成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、发行工作,公司董事会
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,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
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注册、发行
及存续、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,包括但不限于:
于具体的发行金额、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、发行地点、发行时机、
发行期限、评级安排、担保事项、分期发行、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
数、回售和赎回条款、承销安排、还本付息安排、募集资金用途等与
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)
。
步骤(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,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
理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注册及备案等手续,签署与注
册、备案、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)。
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,可依据主管部门的
意见对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、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
应调整。
到的其它事宜。
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,在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
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。
三、议案有效期
本次发行注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
过后,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。
四、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履行的审批程序
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
二十一次会议审批通过,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,并报中国银行
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
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进展情况。
特此公告。
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○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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